
一男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导致身体受伤,还要因此受到处罚......
今年4月,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警情,称永丰街道一心村(南环线)发生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倒在地上,民警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并对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二次事故发生。民警依法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呼气式检测值为90MG/100ML,血液检测值为88.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调查,涉事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李某日,4月10日晚上7时许,李某日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永丰街道横过南环线时,与沿南环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二轮摩托车因碰撞失控,与沿南环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日受伤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5月6日,李某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同样要受到处罚,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摩托车驾驶员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曾超群赴双峰县检查消防安全和防溺水工作
2025年省文联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暨基层文联骨干专题培训班在双峰举行
双峰江口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举行签约仪式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与双峰县人民政府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王文红检查消防安全和防溺水工作
王文红主持召开2025年双峰县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娄超”燃动双峰:以球会友 “足”够精彩
“娄超”双峰“第二现场”:大屏前的观赛热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