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导致身体受伤,还要因此受到处罚......

今年4月,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警情,称永丰街道一心村(南环线)发生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倒在地上,民警立即拨通120急救电话,并对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二次事故发生。民警依法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呼气式检测值为90MG/100ML,血液检测值为88.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调查,涉事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为李某日,4月10日晚上7时许,李某日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永丰街道横过南环线时,与沿南环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二轮摩托车因碰撞失控,与沿南环线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日受伤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5月6日,李某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同样要受到处罚,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摩托车驾驶员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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